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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,我决定协助文兴哲去法国留学,故亦带他同行。
当时,未带大明儿同行的原因:他才两三岁,路途不便;再则,他是过房给三房(三房夏畴五,经商,讨姨太太、吸鸦片烟、患肺病身故,有两女而无子)为长子,接香烟后代(当时述禹是长子,按习俗不可过房接代,大家议定只好将大明过房),带走大明怕三弟媳难过。
这件事,我表面上同意,在我内心里是想不通的,但封建习俗如此,又能说什么?暗想:去上海住一段时间就要回来的,和儿子不过是暂时的分开。
这次去上海一定要和丈夫继续商谈家事,若仍然谈不通,破裂了,离婚也该回四川正式解决,届时,我将子女一定带走。
殊不知到沪后和丈夫谈判果然决裂。
当时的情况我觉察到:如再回四川必遭谋害。
在其势力范围休想脱身。
在无可奈何之际,只好含泪忍痛,暂时放弃大明儿!
孰料我们母子竟分别长达十几年后,才得在上海家里(凡尔登花园卅一号)见面。
世事常常是不测风云啊!
当时,离开成都家庭时,整个成都社会为之哗然,议论纷纷。
后来,在我办锦江饭店时候,有位四川青年诗人王云帆来店探望。
我托他回成都后,代我去看看大明儿。
他回信说:“已经去过夏家,他们支支吾吾。
我打听到大明在南城小学住读。
我去了,看他在大树下玩沙土,我问他:‘想不想上海妈妈、姐姐?’他抬起头,看我一眼,很不高兴地回答说:‘她们都把我忘记了。
’说完,仍然玩着。”
我看了王云帆的回信,一阵心酸,欲哭无泪!
大概在大明九岁的时候,我忽然收到大明儿来信,说:“我现在明白了,妈妈是个好人。
今后,有人要说你坏话,我就用拳头打他。”
据说,这是勤务兵卢炳章告诉了他,过去我在夏家十几年的为人。
附记一:何尔玉夫妇
有关何、萧两位,1932年我在沪,拜托庄希泉先生介绍他俩去新加坡教书脱险谋生。
此后毫无消息。
几十年过去了,常常挂念着他们,1988年的一天,突然由团结报社长许宝奎先生送来他们托该社转给我的一封信,使我喜出望外。
信中叙述……
在旅游欧美、东南亚、日本、上海、四川、北京的途中均未打听到您,现见《文汇报》登载有关您的文章,才知伯母在北京。
人事沧桑,友王在四川家庭的老少都完了。
当年承伯母帮忙来南洋,幸免了一切灾难,一直感恩在怀,云云。
接着寄来全家二十三人的照片。
这是一部集解谜探索战争命运,爱情与友情的大型奇幻小说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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