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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泓笑了一声,过了一会,回答道:“傻瓜,我是你姐,我怎么会不知道。”
丁沂垂下了眼帘。
是啊,丁泓怎么会不知道。
那一年闹得满校风雨,那一年他差点被勒令退学,那一年他被诅咒不得善终,那一年那个人一句话都没留下的飞去了美国。
兜兜转转,从头来过,再见面居然还是可以做朋友,原来所有发生过的一切,统统可以用“误会”
两个字来掩盖。
什么感觉?没有感觉。
一刀见血,然后伤口在漫长的岁月中慢慢愈合。
当狯子手端着一张从容的面孔突然再次出现在你面前,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般的对你微笑,你是不是该还他一刀?
丁沂苦笑,是该还上一刀,可惜没有理由。
颜暮商说过,他以前喜欢的那个人,只有唐欢。
七年后他回到这个城市,他找到丁沂,诚恳的向他道歉。
他用温醇低哑的嗓音对他说:“那时候我和你都喝多了,丁沂,我知道你从来都不喜欢男人的。
我们忘掉以前那些误会那些不愉快,我们还是朋友,对不对?”
丁沂一瞬间几乎血管炸开,可是男人和男人之间,不管发生过什么,只要用误会两个字来解释,再纠缠不清便成了跳梁小丑般可笑。
他和颜暮商都不再是毛头小子,两人的面上都挂着得体的笑容坐在高级餐厅。
他不会再一拳打破颜暮商的头,颜暮商也不会再抓着他去撞栏杆。
再说得难听一点,他们以后或许还有商业合作的机会。
于是他举起了酒杯,和颜暮商一笑泯恩仇。
“丁沂。”
夹杂着叹息的声音从手机里传出,“你……找个好女孩,早点结婚吧。”
丁沂笑了起来,轻声道:“我知道。
姐,你别瞎担心。”
他和颜暮商之间,细细想来,其实真的没有什么发生过。
唐欢说的不错,颜暮商讨厌他的骄傲,从他们最初认识时颜暮商就说过,他讨厌像他这种明明什么资本也没有,却还要盲目骄傲,目空一切的个性。
是的,那时候他又穷,又不见得成绩好。
除了打架厉害,的确是没有任何值得骄傲的地方。
可是,颜暮商从来都不知道,他虽然也毫不掩饰的表现出过对他的厌恶,恶狠狠的骂过他揍过他,其实他一直都很羡慕他。
羡慕那个父母体面,家庭和睦,成绩好,人缘好,仿佛走到哪里都会发光,逼得他不敢正视的男孩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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