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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她只是摇了摇头,“我不知。”
她年纪小,孤苦伶仃的,从不曾念过书,其实连令堂两个字都听不懂,故而,对容成瑾这样的问题,也只能做不知。
看她这般,容成瑾善解人意地温柔一笑,便伸手摸了摸她的头,道:“也罢了,不说旁的,至少我现在可是知道了,你就姓苏。”
从那以后,她便成了苏浓艳,浓重而艳丽,只是,容成瑾从来都不喜欢叫她浓艳,容成瑾只喜欢撑着头,就这么饱含笑意地柔声唤她“浓浓、浓浓”
。
那时相貌平平又胆小怯懦的她,其实从来都不觉得,自己会适合这样浓墨重彩的名字,只是,对于容成瑾所赐予的一切,她都会受宠若惊地无条件接受。
她过去半世,一直都如同那河中浮萍一般,居无定所,四处漂泊,而她唯一的心愿,也不过是想有一人能够保护她,免她惊,免她苦,免她四下流离,免她无枝可依。
可同时,她也深知自己命贱,从不敢真的去奢求这些,只怕越是希望,最后留给她的打击,便越是惨烈。
但是,容成瑾偏偏就这么出现了,那样尊贵的千金小姐,高高在上得令人不敢逼视。
第一次相见时,她是多么的自卑,连容成瑾身边丫鬟的问话都不敢回答,只是一个劲地往墙角缩,她将头给埋得低低的,好似只要这样,就逃开了一切。
一直到后来过了很久,容成瑾开始手把手地教她念书时,她才明白,这也许,也可以说得上是一种掩耳盗铃。
她这样做,自然是逃不开的,容成瑾还是一步一步向她走了过来,容成瑾身上穿着的白狐裘,纯白无暇,欺霜胜雪,是她这辈子见都没见过的华贵料子,它在皑皑大雪中,看上去竟是那么光滑,那么明亮……
它贵重得让她觉得,自己哪怕只是这么悄悄地抬眸看一眼,都是一种侮辱……
这样卑贱的自己,这样又脏又臭又难看的自己,这样一直都被所有人鄙夷着的自己……
她眼眶一热,小小的身体,也顿时便蜷缩得更紧了。
容成瑾见她整个人似乎都要缩到地底下去了的模样,也是不免觉得有些好笑,容成瑾不嫌她脏,直接伸出手,便拉过了女孩那因紧张害怕而攥成了拳抖得厉害的手,那通红而冰凉的手。
那样温暖的触感,是陆兰琛这一生中所感受过的至美与至柔。
容成瑾怜惜地盯着她瞧了许久许久,然后,便将自己手中滚着白狐毛边的手拢给了她暖手。
最终,不顾丫鬟琴画的相劝,带着她回了家。
一开始,容成瑾只不过是好心,说是要找大夫来,给她治脸、治手。
毕竟,那时候年纪还很小的容成瑾想得十分简单,只觉得这女孩子家家的,这脸与手怎么可以受伤呢,要是留下了疤痕的话,得多不好看啊,以后若是嫁不出去怎么办。
哪怕,她伤得其实也并不算重,琵琶的弦一向崩得那么紧,突然的断裂,力道极大,所以,打在她脸上时,能打出了一条小半尺长的伤痕,看上去鲜血淋淋的,十分吓人,其实伤口却极细,而她的手,那便更是自作自受了,她饿得急了,便偷了人家蒸笼里的馒头,被烫出一手的水泡,难道还不算得上是罪有应得?
可是,看着那时还小小的容成瑾秀美容颜上满满的怜惜,她纵使是再如何害怕那传说中的高门大户,也还是跟着人家上了车。
王府的药,大约比她这条小命还要矜贵百倍,她很快便痊愈了,然而,日子这么一天一天地过去了,容成瑾却从没有开口说让她离开。
于是,她也就这么在瑞王府里彻底住下来了,而这一住,便是住了好几年,住得,让她觉得,自己比琴画姑娘都要更像是一个贴身丫鬟了。
如果没有三年前那件事,她也许会一直这么住下去,甚至,待到容成瑾长到可以出嫁的年纪时,还可以跟着琴画姑娘她们一起,陪嫁去怀庆侯府,继续做她的友,做她的仆。
那时候的容成瑾,也还不是如今的模样,她只是先天不足,身体羸弱,经不得风吹,却也不至于会一吹就倒,晒不得太阳,却也不至于一晒就晕,沾不得凉水,也不至于一淋雨就得大病。
从小到大,容成瑾都被瑞王给捧在了手心,被一大屋子的人给仔仔细细地保护着,唯恐有了闪失,多年来,倒也算得上平安康健,从来没有生过什么大病,故而,对许多事,心底里还是有着好奇心,有些跃跃欲试的。
容成瑾曾听她过去说过许多的民间乐事,早已十分好奇,之后,又被小小的永嘉公主容成姝所说的灯会美景给迷着了,于是,在上元节那天,她便难得地大着胆子,带着几个人,偷偷地跑了出去。
那天没有宵禁,到了夜间,大街上依旧是人来人往,灯火通明。
几人吃了、玩了、看了后,又猜了一会儿灯谜,最后最后,便一同来到湖边,买了几盏河灯,打算要许愿。
小姑娘家家的,本来最关心的,应当是姻缘,然而她们几个许的愿,却是全都与姻缘无关,陆兰琛的愿望里,只有一个容成瑾,而容成瑾的愿望却多,那里头,有爹爹,有哥哥,还有浓浓……
她希望爹爹身体康健,长命百岁,希望哥哥平平安安,奏凯而归,而浓浓,她自然也希望浓浓好好的,但更多的,还是希望浓浓莫要离开,也许自私,但她想要浓浓陪在身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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